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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京港澳房地產論壇

澳門日報關於論壇的報導

發佈時間:2011/10/2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嘉賓及演講者

 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、香港地产代理总商会、澳门地产发展商会主办的“二○一一京港澳房地产法律论坛”昨日下午三时假渔人码头会议中心举行,三地专家探讨房地产业界面临的发展及法规问题。澳门地产发展商会永远会长吴利勳表示,首办房地产法律论坛,就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中遇到的房地产法律新课题、新难点作比较、探讨,找出问题源头,冀为内地和港澳的房地产法制化建设多一点关注及建言,凝聚业界共识,促进楼市发展。

  澳门房屋局代局长郭惠娴致辞表示,《房地产中介业务法律制度》法案二月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,目前正进行细则性讨论,希望通过定义地产中介公司及从业员的权利及业务,创造一个有效平台,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。建立房地产中介发牌监管制度的目的,是希望通过对从业员进行系统的职务培训和考核,整体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,推动房地产业朝更健康、可持续方向发展。

  需规范中介活动
 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苗乐如代表——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周宗楚致辞时表示,在贯彻国家宏调过程中,深感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制度相对滞後,出现诸多不规范现象,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。在国家宏调大背景下,房地产行业面临大变革,房地产经纪活动需得以规范。
 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主席朱建兰致辞时表示,为稳定房地产市场,各地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措施相继出台。在未来的调整期内,各地经济需面对的不同挑战,以致所需制定的应对策略,对整体经济及楼市的效益影响深远,成为业界必需重视的课题。
  澳门建筑置业商会理事长刘永诚、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余吕杏茜、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、澳门大学法学院代副院长唐晓晴、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法律顾问庄重庆、北京房地产法学会秘书长高喜善代表——彭萍、澳门地产发展商会会长陆惠德等作主题演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