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界:佣金下限應為百分之一
【本報消息】昨日七個本地房地產中介業團體與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舉行會議,向委員會反映對《房地產中介業務法》法案的意見。有業界認為,法案應設定佣金下限為買賣物業成交價的百分之一,同時希望盡量降低現職中介人考牌的最低要求,避免有在職房地產中介人因新法生效而失業。
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常務副會長陸惠德表示,會上提出在房地產中介人制度上,澳門要學習內地及台灣的經驗,設定佣金制度的下限,應以買賣物業成交價百分之一為標準。此外,對地產中介人的就業考牌的最低要求盡量降低,以便澳門八千多名在職中介人在考牌制度生效後,能繼續擁有就業權;發牌制度應優先考慮及保障澳門本地地產經紀的就業權益,讓他們可以充分就業,避免澳門有更多人因此考牌制度生效而失業。
世界不動產聯盟中國澳門分會副會長關偉霖亦表示,按法案規定,如果中介人違規會被“釘牌”,因此希望能設立上訴機制,以及扣分制度,構建一個更公平的環境,避免中介人在買賣過程中因利益問題導致被誣告的情況。至於讓外地人來澳考牌方面,應以保障本地人及業界為前提,但與周邊地區應有雙方互認的機制,澳門如容許其他地方的人來考牌,澳門居民亦可到其他地方考牌,雙向互認。
澳門地產業總商會副理事長郭朝隆表示,希望該制度對現職人員寬入緊出,很多地產中介人在澳門工作已久,但由於學歷不足,可能在法律生效後面對失業問題,對這些低學歷但有經驗且年齡較大的人員確需要更多保障。此外希望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該法律,盡量向遵守法例的業界給予支持。他認為外地地產代理在澳門可以考牌,但在澳門工作則要取得工作資格方可,這便涉及審批外地人士在澳門工作的部門的問題,與法案無關。 |